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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规则

运输规则

ruID

根据俄罗斯联邦政府2024年11月7日第1510号决议规定,现就外国公民和无国籍人士出入俄罗斯联邦的规则及条件开展试点测试。

对于以免签方式入境俄罗斯联邦的外国公民,需通过2025年6月30日上线的ruID移动应用程序提交入境申请。在入境俄罗斯前,建议按以下步骤完成入境声明

  • 1. 下载并注册ruID移动应用程序。注册时需填写用于通关的证件信息。
  • 2. 2. 提交俄罗斯入境申请。最早可于计划入境日前90天提交,最迟不晚于72小时。紧急情况下,持证明文件可于入境前4小时内提交。
  • 3. 2. 提交俄罗斯入境申请。最早可于计划入境日前90天提交,最迟不晚于72小时。紧急情况下,持证明文件可于入境前4小时内提交。
  • 4. 4. 等待数据核验。核验结果将显示是否存在入境限制。

实际入境时实际入境时

本规定不适用于以下人群: 白俄罗斯共和国公民,6周岁以下儿童,外国驻俄外交领事机构人员,驻俄国际组织及其代表处工作人员及其家属。

更多详情请参阅:联邦航空运输署官网 (链接), 国家服务统一门户网站 (链接).

附7国语言字幕的视频指南已在 VK, YouTube 平台发布。.

运输无成人陪伴儿童

无成人陪伴儿童是指年龄在5至12岁之间,且无成年乘客或依照俄罗斯联邦民法已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但未满18岁的乘客陪同的儿童。

无成人陪伴儿童的运输须符合以下条件:

  • 仅限乘坐航空公司的直达定期航班(至首个经停点)。
  • 仅可搭乘经济舱,票价按全额成人票计算。
  • 每个航班最多仅可承运两名此类无陪儿童。
  • 仅可飞往设有航空公司代表或授权代理人的机场。
  • 在完成航空公司确认的预订并填写包含所有运输所需信息的无陪儿童运输申请后,方可办理相关服务。

重要提示:

  • 无陪儿童运输申请须由父母、监护人或法定代理人填写,并一式四份。申请可在以下地点完成:航空公司自有售票处、与航空公司签有直销协议的代理机构,或航空公司驻外代表处。航空公司将不迟于航班起飞前三天对该项服务进行确认。
  • 根据父母或监护人(法定代理人)的意愿,无成人陪伴儿童服务可适用于年龄未满18岁的未成年人。
  • 无陪儿童的年龄以航班起飞当日从出发机场开始运输时的实际年龄为准。

办理无陪儿童运输服务需提供以下材料:

  • 机票;
  • 身份证明文件(14岁以下儿童提供出生证明,14岁以上儿童提供护照);
  • 无成人陪伴儿童运输申请书;
  • 儿童健康状况证明(如航空公司要求则需提供)。

伊尔航空公司对无陪儿童服务收取服务费5000卢布。

无成人陪伴儿童运输协议

根据《联邦法第114号》第20条规定,未成年俄罗斯公民在一位法定监护人陪同下可以出境,前提是另一位法定监护人未根据本法第21条第1款提出书面反对意见。若未成年俄罗斯公民在无任何法定监护人陪同的情况下出境,除须持有护照外,还必须随身携带一份由其一名法定监护人出具的经公证的出境同意书,该经公证的出境同意书中可注明出境期限及拟前往的国家或地区。

本建议适用于俄罗斯联邦未成年公民出境的情况。若从其他国家出境,可能适用不同的规定。

建议在出行前,向目的地国家的领事馆或大使馆咨询有关入境所需材料的全部信息。


两岁以下婴儿乘机
  • 一名成年乘客可免费携带一名两岁以下婴儿乘坐国内航班(不占单独座位);如乘坐国际航班,则可享受成人票价90%的折扣。
  • 婴儿可托运一件不超过10公斤的行李。
  • 乘客如需为婴儿单独预订座位,则该婴儿的机票将按12岁以下儿童票处理。
  • 如一位成人携带两名或以上两岁以下儿童同行,第二个及其后的婴儿将按12岁以下儿童票开具机票。
  • 两岁以下婴儿在飞行过程中不提供机上餐食。
  • 禁止两名儿童共用一个座位。
  • 两岁以下儿童在飞行期间必须由成年乘客陪同。
  • 婴儿的头部应始终朝向舷窗方向,以防服务推车上掉落物品造成头部伤害。
黄热病相关信息

建议前往黄热病流行国家的所有旅客在出境前接种黄热病疫苗

  • 安哥拉
  • 贝宁
  • 布基纳法索
  • 布隆迪
  • 冈比亚
  • 加纳
  • 几内亚
  • 几内亚比绍
  • 加蓬
  • 刚果民主共和国
  • 喀麦隆
  • 肯尼亚
  • 刚果
  • 科特迪瓦
  • 利比里亚
  • 马里
  • 毛里塔尼亚
  • 尼日利亚
  • 尼日尔
  • 塞内加尔
  • 塞拉利昂
  • 苏丹
  • 多哥
  • 乌干达
  • 中非共和国
  • 乍得
  • 赤道几内亚
  • 南苏丹
  • 埃塞俄比亚
  • 阿根廷
  • 玻利维亚
  • 巴西
  • 委内瑞拉
  • 哥伦比亚
  • 秘鲁
  • 巴拿马
  • 巴拉圭
  • 苏里南
  • 圭亚那
  • 法属圭亚那
  • 厄瓜多尔
  • 特立尼达和多巴哥

    经俄罗斯联邦各联邦主体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具备开展黄热病疫苗接种资质的免疫预防接种门诊(疫苗接种门诊)名单



为乘坐或位于交通工具上的自然人和法人提供的信息

根据《关于非交通基础设施主体但在其设施内开展活动的法人和个体经营者,以及在交通基础设施设施、交通工具或其周边安全区域内活动的自然人在各类交通方式中应遵守的交通安全要求》(俄罗斯联邦政府2023年9月22日第1550号决议通过)。

您有义务:

  • 遵守交通安全保障人员为维护交通安全所提出的要求,不得实施妨碍其履行职责的任何行为;
  • 在发现可能危及交通基础设施或交通工具安全的事件或行为时,应及时向交通安全保障人员报告;
  • 进入交通安全控制区域时,必须遵守俄罗斯交通部于2025年2月4日第34号令所规定的安检、补充安检和复检相关规定,以确保交通安全

您不得:

  • 将武器、爆炸物或其他设备、物品和物质携带进入交通工具的交通安全控制区;凡属俄罗斯交通部于2025年2月4日第34号令所规定,在安检、补充安检和复检程序中明确禁止或限制进入交通安全控制区或其部分区域的物品,均不得携带入内;
  • 干扰设置在交通安全控制区内的交通安全技术设备的正常运行;
  • 在未进行交通安全安检程序的情况下,接受任何物品并通过交通工具运输;
  • 实施妨碍交通工具运行或限制交通基础设施设施功能的行为,包括散布明知为虚假的信息,声称存在可能危及交通工具或交通基础设施安全的事件或行为,以及破坏(盗窃)交通工具或交通基础设施构成要素的行为,若该等行为可能导致设备无法正常运行,或对交通从业人员、乘客及其他人员的生命健康造成威胁;
  • 将用于通行交通安全控制区的证件转交给他人使用;
  • 绕过交通运输经营单位或承运人设定的通道,擅自进入交通安全控制区;
  • 采取行动,模拟准备实施或实施针对交通基础设施或交通工具的非法干预行为;
  • 使用烟花爆竹等各类烟火类产品。
手提行李和托运行李运输限制
根据俄罗斯联邦兽医和植物卫生监督局2017年2月6日第FS-NV -7/2205号指令,提醒各位乘客不得在手提行李中携带动物源性产品。鉴于高致病性禽流感的传播风险,现对从欧盟14个国家(奥地利、英国、匈牙利、保加利亚、希腊、德国、意大利、荷兰、波兰、罗马尼亚、斯洛伐克、法国、克罗地亚、捷克、瑞典)输入俄罗斯联邦的以下物品实行临时限制:禽肉;禽肉制熟食产品;所有含有禽类加工成分的禽类产品。上述限制不适用于已进行热处理,且该处理可有效灭活禽流感病毒的禽类产品。该处理标准应符合《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陆生动物卫生法典〉》2016年版第10.4.26条的规定。
拒绝运输的原因
  • 违反机上行为规范,危及其他乘客安全。
  • 不遵从机组成员的指令。
  • 滋事行为、打架斗殴或实施人身攻击。
  • 恐吓或威胁他人。
  • 故意损坏“伊尔航空”的财产。
  • 未经机组指示擅自使用应急救生设备。
  • 在机舱内吸食毒品或吸烟。
  • 健康状况可能危及自身或机上其他人员的安全。
孕妇乘机

航空旅行可能对孕妇及胎儿的健康造成影响。因此我们建议:

  • 在飞行前请咨询医生,了解是否存在医学上的禁忌;
  • 孕期在32至36周之间的女性,不建议乘坐飞机;
  • 不建议运送产妇、出生7日内的新生儿,以及孕期超过36周的孕妇。

乘客应自行评估自身健康状况是否适宜乘机。

如在运输过程中或因运输而导致任何不良后果,航空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遣返乘客运输

对于被外国或俄罗斯联邦拒绝入境的乘客(即不被接纳的乘客),其运输应依据国际民用航空领域的相关法律进行。

鉴于航空公司对保障乘客安全负有责任与义务,因此有权了解遣返原因,并有权要求被遣返人员由主管机关的授权代表陪同,且陪同人员须持有按照现行票价购买的有效机票:

  • 如政府机关要求航空公司将被遣返乘客送回原出发地或其他地点,则该乘客本人或其遣返单位必须承担航空公司因此产生的全部费用。
  • 对于乘坐本公司航班抵达但因缺少签证、护照过期等原因未获准入境,或被主管国家机关决定遣返出境的乘客,主管机关将出具《遣返报告》。
  • 未被允许入境的乘客须承担航空公司(以及其他参与遣返运输的承运人,若有)的所有相关费用,包括遣返运输、拒绝入境地点及中转点的住宿和餐饮费用。
  • 航空公司有权使用乘客或为其办理手续的组织支付给航空公司的任何款项(特别是用于支付航空运输及其他航空公司服务的款项)来抵偿所产生的费用。
  • 对未获准入境或被遣返乘客的返程机票,将根据航空公司操作流程,并依据《遣返报告》进行办理。
旅客运输限制
  • CRJ-200型飞机不接受担架病人登机。
  • 每次航班最多仅可接收一名使用可折叠轮椅的乘客。
  • 5至14岁无成人陪伴的儿童仅可乘坐直飞航班(中途不停站)。票务办理仅限航空售票柜台,网站不接受此类购票。
  • 根据俄罗斯交通部于2007年6月28日发布的第82号命令(2016年11月24日修订)《关于批准<联邦航空运输规则> — 乘客、行李和货物运输的一般规定及对乘客、发货人和收货人的服务要求》,第八节:特定类别乘客的运输规定:
  • 年满12岁的儿童可在无成年人陪同的情况下单独乘机,或由根据俄罗斯联邦民法获得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但未满18岁的乘客陪同乘机。
  • 携带植物苗木需持有专门许可。
  • 手提行李限重5公斤,尺寸不得超过45×35×15厘米。

运动器材运输:

  • 首套滑雪板或单板滑雪器材(不超过15公斤)可作为免费行李托运,
  • 第二套及以上器材将作为超规行李按全额收费,
  • 机舱内最多可携带两辆自行车,且须拆卸包装后运输。

您可在专用容器内携带体重不超过8公斤的宠物。机舱内最多允许同时携带两只宠物。体重超过8公斤的宠物必须装入容器并托运至货舱。10公斤以内的音视频设备可免费运输。行李重量不得超过30公斤,尺寸不得超过50×50×100厘米。如行李超出30公斤或超过50×50×100厘米,请联系航空公司确认能否运输。

武器航空运输规定

武器及弹药的运输须依据《武器与弹药航空运输规定》(2021年8月16日俄罗斯交通部令第275号)以及《旅客、行李和货物航空运输通用规则及旅客、托运人、收货人服务要求》(2007年6月28日俄罗斯交通部令第82号)的相关要求执行。

武器与弹药的运输须提前与航空公司协商,并不得晚于航班时刻表所列起飞时间前12小时完成确认

办理武器运输手续的乘客,须在值机截止时间前至少1小时40分钟到达机场并完成报到

旅客如需托运武器,须出示以下相关证件::

  • 俄罗斯联邦国家近卫军(以下简称“国家近卫军”)或其属地机构签发的以下许可:武器存放许可、存放与携带许可、存放与使用许可,以及准许将特定种类、类型和型号的武器进口至俄罗斯联邦的许可;
  • 武器购买、收藏和展览的相关许可证;
  • 依法经过认证的武器存放与使用许可复印件(如有必要,应附带武器编号清单);俄罗斯联邦统一的跨区域、全国性及国际性体育活动和比赛计划复印件,或全国及地区体育联合会的年度活动计划复印件,以及法人机构关于安排运输运动用武器和弹药的书面指令;
  • 对于无需在国家近卫军进行注册或取得许可的武器,应提供表明该物品属于武器或与武器构造相似类别的合格认证,或者提交国家鉴定机构出具的文化价值鉴定结论,以及古董武器的相关复印件;
  • 国家武装机构、私营安保公司守卫部门以及部门外保卫单位,如需携带武器进行运输,须提供注明携带武器信息的出差证明或任务派遣文件。.

根据俄罗斯联邦政府1998年7月21日第814号决议《关于调控俄罗斯联邦境内公务和民用武器弹药流通的措施》,外国公民可在符合下列条件的情况下,将运动或狩猎用武器带入俄罗斯联邦境内:须持有具备狩猎执照的法人单位出具的邀请函(或合同),或参加体育赛事、展览或历史文化活动的正式邀请。外国公民须提交由国家近卫军或其属地机构签发的关于所携带武器临时进口俄罗斯的许可复印件,该文件需经发出邀请的法人单位或个体经营者盖章确认。所获许可中所列武器必须在合同或邀请函规定的期限内自俄罗斯境内带离。除非国际条约或协议另有规定,外国公民为确保自身安全、保护他人生命健康或财产安全、货物押运或其他目的所携带的非运动或狩猎用途的其他类型武器,不予接受运输。

在执行国际航班时,乘客所携带的武器应依据国际规范及出发国和目的地国家的相关法律要求进行运输。

拥有武器存放、携带许可的人员,必须遵守关于安全使用武器的相关规定。

在出发机场,武器和弹药需在值机区域进行称重。武器和弹药应作为单独托运行李交运,费用按“伊尔航空”股份公司制定的标准收费。每位乘客最多可托运5件武器,弹药数量不得超过1000发,且总重量不得超过5公斤。乘客将获得注明武器件数与重量的登机牌,并附发相应的武器行李标签。完成值机后,乘客需前往专门的武器接收与登记点办理飞行期间的交接手续。在该处,乘客应将武器、相关证件及值机时获取的行李标签交由航空安保人员,换取《航程期间武器与弹药接收单》以及行李标签存根。安保人员在出具《接收单》时,有义务向乘客说明其在目的地机场领取武器的具体流程。

仅可运输已卸弹的武器,并需由乘客自行使用符合安全和保存要求的包装容器(如枪套、枪袋、专用箱、枪盒等)妥善包装,同时武器与弹药必须分别独立包装。

禁止在机舱内携带任何武器仿真品(如仿制手枪、左轮手枪、步枪、卡宾枪、冲锋枪、电击器等)。武器仿真品仅可作为托运行李运输。

禁止通过航空运输携带气体武器用弹药。

动能超过3焦耳的气动装置属民用武器范畴(依据《武器法》第3条),其运输须按照普通武器的规定执行。如运输的气动武器动能超过7.5焦耳且口径大于4.5毫米,必须持有合法的携带与存放许可证(依据《武器法》第13条)。

俄罗斯本国产的电击器和电火花放电装置属于民用武器(根据《武器法》第3条),其运输应按照普通武器的相关规定执行。在运输电击器时,乘客必须随身携带载明技术参数的说明文件,以便内务部工作人员核查该设备的输出参数是否符合俄罗斯国家标准。禁止在俄罗斯境内流通境外生产的电击器(根据《武器法》第6条),因此亦禁止其运输。

禁止运输的物品和物质

搭乘本公司国际航班抵达俄罗斯联邦的乘客请注意:根据植物检疫与卫生检验控制要求,俄罗斯海关可能对部分动植物源性商品实施限制或禁止入境。

禁止运输任何可能危及乘客或机组人员生命与健康的物品和物质。

爆炸物、爆破装置及其填充物品

  • 火药(无论数量多少)
  • 气体武器用气体弹药
  • 猎用底火(雷管)
  • 烟火制品:信号弹、照明火箭、降落标志弹、烟雾弹、引爆火柴、仙女棒、爆竹等
  • 三硝基甲苯、炸药、奥梯炸药、铵炸药
  • 打火机,
  • 雷管、引信、导火索

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

  • 丁烷、丙烷
  • 充填有神经性毒剂或催泪成分的喷雾器

易燃液体

  • 丙酮
  • 汽油
  • 甲醇
  • 乙酸甲酯(甲基醚)
  • 二硫化碳,
  • 醚类物质
  • 乙基纤维素

易燃固体物质

氧化性物质和有机过氧化物

  • 含水或溶剂低于25%的胶状硝化纤维素(颗粒状或片状,干燥或潮湿状态)
  • 含酒精低于25%的块状湿润胶状硝化纤维素
  • 含溶剂低于30%或含水低于20%的干燥或湿润胶状硝化纤维素

腐蚀性和强刺激性物质

  • 强无机酸:如盐酸、硫酸、硝酸等
  • 氢氟酸(蚀刻酸)

有毒物、毒剂类物质、放射性材料及其他毒性物质

  • 老鼠药
  • 受感染的血液
  • 尼古丁
  • 马钱子碱
  • 防冻液
  • 制动液
  • 氰化氢的所有盐类及氰化物制剂
  • 工业毒剂
  • 漂白剂
  • 汽车修理工具套装、蓄电池

武器、锐器类物品

  • 手枪,
  • 电击器
  • 军用短剑
  • 刺刀
  • 针、金属针、折叠刀。


仅在持有相应种类武器的携带和存放许可证的情况下,武器方可接受运输。

自2009年3月1日起,禁止将乳制品和肉类产品带入欧盟国家。例外情况包括:婴儿食品和特殊膳食产品。

根据俄罗斯联邦政府1998年6月30日第681号《关于批准俄罗斯联邦麻醉品、精神药物及前体管制清单的政府令》,禁止或限制携带含有活性成分“哈尔明”的药用植物“骆驼蓬”入境。

根据俄罗斯国家立法,携带“哈尔明”入境俄罗斯联邦的行为,构成《俄罗斯联邦行政违法法》第16.3条所规定的违法行为。

此外,非法通过俄罗斯国家边境(即欧亚经济联盟海关边界)运输麻醉药品、精神活性物质及其前体(包括药品形式或生物活性补充剂),可构成《俄罗斯联邦刑法》第229.1条规定的刑事犯罪,即“麻醉药品、精神活性物质及其前体的走私罪”。该条款最高可判处终身监禁,并处最高100万卢布罚金,或处以最高为被判刑人5年收入总额的罚款。

注意!电子签证

自2017年8月1日起,依据俄罗斯联邦政府2017年5月30日第667号决议,正式施行关于以电子文档形式签发签证及允许外国公民凭电子签证通过俄罗斯联邦国家边境进入自由港符拉迪沃斯托克地区的相关规定。

详细信息请参见俄罗斯联邦航空局官方网站“新闻 – 最新信息”栏。

俄罗斯外交部电子签证专用网站: WWW.ELECTRONIC-VISA.KDMID.NL, WWW.EVISA.KDMID.RU.

奥地利 安道尔 巴林 比利时
保加利亚 梵蒂冈 匈牙利 越南
德国 希腊 丹麦 印度
印度尼西亚 伊朗 爱尔兰 冰岛
西班牙 意大利 柬埔寨 塞浦路斯
中国 北韩 科威特 拉脱维亚
立陶宛 列支敦士登 卢森堡 马来西亚
马耳他 墨西哥 摩纳哥 缅甸
荷兰 挪威 阿曼 波兰
葡萄牙 罗马尼亚 圣马力诺 沙特阿拉伯
北马其顿 塞尔维 新加坡 斯洛伐克
斯洛文尼亚 台湾 土耳其 菲律宾
芬兰 法国 克罗地亚 捷克
瑞士 瑞典 爱沙尼亚 日本

所有自中国赴俄罗斯的航班(除布拉戈维申斯克–哈尔滨航线外)均允许来自指定国家的旅客使用电子签证入境。


更多详情请通过链接查询


伊尔航空股份公司航班动物运输

重要信息!

根据Airbus A319型飞机的构造配置,其行李舱不具备加热功能。如将动物托运至该型号飞机的行李舱,责任由乘客自行承担。

仅在乘客提交动物及运输笼(箱)的照片后,航空公司方可确认将其托运至行李舱。请将照片与机票号码(或预订编码)发送至邮箱:call-center@iraero.ru call-center@iraero.ru

小型家养动物和鸟类仅可在获得航空公司同意,并由成年乘客陪同的情况下,方可在客舱内运输。

如您计划携带动物乘机,必须在预订(购买)机票时提前告知,以便承运航空公司进行确认。必须事先获得航空公司的许可和确认!如未提前预订并获得确认,航空公司有权拒绝为携带动物的乘客提供运输服务。此项措施为确保飞行安全及防止对航空公司或其他乘客财产造成损害。 
在预订动物运输服务时,乘客必须提供所携带动物或鸟类的种类、数量和重量信息。

禁止在同一航班客舱内同时运输互相敌对的动物(如猫狗)。运输动物不计入免费行李额度。无论动物是在客舱或行李舱运输,均须置于符合国际航空运输协会(IATA)要求的专用运输容器(笼/箱)中。

无人陪同的动物以及作为货物形式托运的动物,不予受理运输。

伊尔航空股份公司航班动物运输:

  • 小型家养动物和鸟类仅可在成年乘客陪同并经承运人事先同意的前提下接受运输。
  • 乘客必须提供由国家专业机构签发的健康证明,以及出发地、中转地和目的地兽医部门要求的所有其他文件。
  • 动物或鸟类的主人必须使用能防止运输期间受伤的结构坚固、材质安全的运输容器(笼/箱)。
  • 运输容器(笼/箱)必须使用抗冲击的硬质材料制成。
  • 在客舱内运输时,运输容器的三边尺寸总和不得超过115厘米(45×45×25),托运至行李舱时,不得超过203厘米。
  • 运输容器应使动物能够站立、360度转身,并能以自然姿势躺卧。
  • 容器底部应为整体结构、防水设计,并覆盖无毒吸收材料,其结构应防止材料撒落。
  • 容器顶部必须为整体式结构,容器侧面的上部应设有通风孔或格栅以确保空气流通。
  • 容器的门必须牢固固定,防止动物将其撞开。
  • 运输容器必须配有牢固锁扣,防止在飞行中自行打开、被动物打开或被他人擅自接触。
  • 可在客舱内携带带项圈和口罩的导盲犬,以及体重不超过8公斤的狗、猫或鸟类。
  • 容器大小应不超过手提行李标准,并须放置在乘客座椅下方。
  • 体重超过8公斤的动物和鸟类仅可托运至行李舱或货舱。
  • 动物/鸟类及其运输容器的总重量不计入免费行李额度。


以下为动物运输适用的收费标准

1. 动物在客舱运输;含容器(笼箱)总重不超过8公斤

  • 俄罗斯境内航班 - 3000 卢布.
  • 从俄罗斯出发的国际航班 - 5000 卢布.
  • 前往俄罗斯的国际航班 – 50 欧元.
  • 从中国飞往俄罗斯 – 400 cny.
  • 从俄罗斯飞往越南 – 8900 卢布.
  • 从越南飞往俄罗斯 – 100 欧元.

2. 动物托运至行李舱;含容器(笼箱)总重不超过8公斤

  • 俄罗斯境内航班 - 3000 卢布.
  • 从俄罗斯出发的国际航班 - 5000 卢布.
  • 前往俄罗斯的国际航班 – 50 欧元.
  • 从中国飞往俄罗斯 – 400 cny.
  • 从俄罗斯飞往越南 – 8900 卢布.
  • 从越南飞往俄罗斯 – 100 欧元.

3. 动物托运至行李舱;含容器(笼箱)总重不超过23公斤

  • 俄罗斯境内航班 - 4500 卢布.
  • 从俄罗斯出发的国际航班 - 6000 卢布.
  • 前往俄罗斯的国际航班 – 72 欧元.
  • 从中国飞往俄罗斯 – 480 cny.
  • 从俄罗斯飞往越南 – 15000 卢布.
  • 从越南飞往俄罗斯 – 170 欧元.

4. 动物托运至行李舱;含容器(笼箱)总重不超过32公斤

  • 俄罗斯境内航班 - 6000 卢布.
  • 从俄罗斯出发的国际航班 - 7500 卢布.
  • 前往俄罗斯的国际航班 – 95 欧元.
  • 从中国飞往俄罗斯 – 600 cny.
  • 从俄罗斯飞往越南 – 17800 卢布.
  • 从越南飞往俄罗斯 – 200 欧元.

5.动物托运至行李舱;含容器(笼箱)总重不超过50公斤

  • 俄罗斯境内航班 - 7500 卢布.
  • 从俄罗斯出发的国际航班 - 9000 卢布.
  • 前往俄罗斯的国际航班 – 120 欧元.
  • 从中国飞往俄罗斯 – 720 cny.
  • 从俄罗斯飞往越南 – 23000 卢布.
  • 从越南飞往俄罗斯 – 250 欧元.

航空公司不对因缺少和/或错误填写运输所需文件,以及被拒绝入境、过境或运输至某国或地区的情况承担任何责任。活体动物和鸟类的运输须由乘客或托运人自行承担全部责任,方可被航空公司接受托运。


根据航空公司运输规定及国际航空运输协会(IATA)关于活体动物运输的规范,航空公司可接受以下类型动物运输:

  • A. Amphibian(两栖动物):青蛙、蟾蜍; 应装在带通风孔的非密封塑料容器中运输。容器必须牢固封闭,内部应配有垫料,如:带水的饮水器、垫布、干毛巾、纸巾、加热袋及布料等。运输过程中严禁喂食动物。
  • B. Bird(鸟类);
    应装于由抗冲击硬质材料制成的运输容器(笼箱)中,容器必须为整体结构、防水,并覆盖有无毒吸收材料。容器底部结构应能防止吸收材料的泄漏或撒落。
  • C. Crustacean (甲壳类动物)—禁止运输;
  • F. Fish (鱼类)—须经承运人/航空公司事先同意;
    须装在双层聚乙烯袋中,并放入防漏容器或其他包装中(如专用纸箱)。若容器重量不超过5公斤,可作为手提行李携带(请注意,因机舱内运输液体有限制,机场有权拒绝其进入安检后的洁净区域)。若容器重量超过5公斤,须托运至飞机行李舱(请注意,并非所有本航空公司的行李舱均配有加热系统)。
  • I. Invertebrate (无脊椎动物)— 蠕虫;
    应装入专用密封容器中,以防内容物泄漏或逸出。若容器重量不超过5公斤,可作为手提行李携带。若容器重量超过5公斤,须托运至飞机行李舱(请注意,并非所有本航空公司的行李舱均配有加热系统)。
  • M. Mammal (哺乳动物)— 狗 / 猫;
    应装于由抗冲击硬质材料制成的容器中,容器必须为整体结构、防水,并覆盖无毒吸水材料。容器底部结构应防止吸水材料的撒落或泄漏。运输过程中严禁喂食动物。
  • R. Reptile (爬行动物)— 蜥蜴、乌龟;
    应装在带有通风孔的非密封塑料容器中运输。容器必须牢固封闭。容器内应配有垫料 — 如带水饮水器、垫布、干毛巾、纸巾、加热袋和布料等。运输过程中严禁喂食动物。

以下动物不得作为托运行李和/或手提行李运输(无论是客舱内或行李舱):

  • 节肢动物(昆虫、蛛形纲动物、甲壳类动物);
  • 爬行动物(蛇);
  • 啮齿动物(豚鼠、老鼠、龙猫、花栗鼠、松鼠、沙鼠、榛睡鼠、旱獭、地松鼠、跳鼠等);
  • 雪貂;
  • 家禽(鸡、鹅、鸭、火鸡等);
  • 兔形目动物,装饰性宠物兔除外;
  • 非家养的野生动物和鸟类(野外捕获),以及大型食肉动物,例如:熊类、大型灵长类动物(长臂猿、红毛猩猩、大猩猩、黑猩猩等),野猫类(如:猞猁、薮猫、豹猫、荒漠猫、渔猫、远东山猫、兔狲、安第斯山猫、智利山猫等),以及猫科大型食肉动物(如:雪豹、美洲虎、狮子、老虎、美洲狮、黑豹、猞猁等);
  • 患病或实验用途的动物/鸟类;
  • 动物及其容器总重量超过50公斤者。

因运输过程中出现的噪音、气压变化或密闭环境(如飞机行李舱)导致动物受伤、致残或死亡的,航空公司概不承担责任。

出口宠物至国外所需的兽医健康证明,应由俄罗斯动植物检疫局所在地分局(即动物居住地或起运地)办理。

动物所有人须提前通过俄罗斯动植物检疫局官网在线提交申请,申请表用于办理宠物 出境所需的出口兽医证书.

注意! 根据欧盟执行法规第577/2013号修正案(用于确认符合欧洲议会和理事会第576/2013号法规的相关条件),自2024年9月16日起,狗、猫和雪貂若以非商业目的前往欧盟国家,必须通过狂犬病抗体滴度检测。目前,土耳其、阿联酋、台湾、日本、以色列和韩国均要求提供狂犬病抗体滴度检测结果。


残障旅客运输

伊尔航空公司为身体有障碍的旅客提供细致周到、负责任的服务。我们承诺将在中转或目的地提前通知相关服务人员,以确保此类旅客顺利、舒适、安全地下机。

旅客应根据自身健康状况评估是否适合乘坐航空运输。因旅客年龄、精神或身体状况在飞行过程中或之后导致健康恶化或其他后果的,承运人概不负责。

对于健康状况可能引起承运人担忧的旅客,须出具医疗机构证明其适合航空旅行,并注明具体运输条件和要求,方可被接受乘机。

重病患者、担架病人以及使用轮椅(电动轮椅或可折叠轮椅)且无法在机舱内自行移动的残障旅客,建议应有成年陪同人员同行,以便在飞行途中提供照料和帮助。担架病人的运输须在机上为其预留专用座位,并根据航空公司为此类运输设定的票价进行付费。

旅客应在订票时告知航空公司自身的健康状况并提出所需服务申请,最迟不得晚于航班起飞前48小时提交。为确保在出发、到达或中转机场提供必要的登机和飞行服务协助,旅客在预订机票时应向售票代理告知其是否具备自行前往登机口、登机梯和机舱内活动的能力。航空公司工作人员会通知出发地、目的地(及中转地)机场的医疗服务部门,以确保此类旅客能够安全、舒适地上下飞机

针对使用轮椅的旅客,航空公司可根据其行动能力划分以下辅助服务类别:

  • 能够上下楼梯并可在机舱内自行行动,但需使用轮椅前往登机口和下机后的旅客。
  • 无法上下楼梯但能在机舱内自行活动的旅客。此类旅客需要使用轮椅到达和离开飞机,并需通过登机梯协助搬运,或使用专用升降车登机。
  • 完全无法自行行动的旅客。此类旅客需使用轮椅前往和离开飞机,依靠工作人员通过登机梯搬运或使用专用升降车登机,还需在机舱内协助安置至座位并在航程结束后返回。

在订购机票时,旅客必须向航空公司说明所使用轮椅的类型(电动或手动)。

以下物品可为病患与残障人士免费运输,且不计入免费托运行李额:药品、拐杖、可折叠轮椅(可在客舱内运输)。

经航空公司同意后,以下物品可作为旅客行李运输:

  • 用于运输病人的电动轮椅或其他电动移动设备,如配备不可泄漏电池的,可作为托运行李运输,前提是电池的接线端子已做短路保护,且电池牢固地安装在轮椅或移动设备上;
  • 用于运输病人的电动轮椅或其他配备可泄漏电池的电动移动设备,如需作为托运行李运输,必须满足以下条件:轮椅或设备必须以垂直方式进行装载、固定和卸载;电池已断开电源;电池接线端子已做短路保护;且电池牢固地安装在轮椅或设备上;
  • 建议旅客提前与承运人协商相关操作。此外,若电池为可泄漏型,应尽可能安装带有通气孔的密封盖,以防泄漏。

如果轮椅或移动设备无法仅以垂直方式进行装载、固定和卸载,则必须拆下电池。随后,轮椅或移动设备可作为普通托运行李无附加限制地运输。

拆下的电池必须放入坚固硬质的包装容器中运输,该包装容器须满足以下要求:

  • 必须防止泄漏,并确保电池液体不会渗出;
  • 电池必须采取防短路措施,垂直固定在此类包装容器内,并使用足量兼容的吸收材料包裹,以完全吸收其中所含液体;
  • 此类包装容器上必须标明包装方向,并贴上“含轮椅的液体电池”或“含移动设备的液体电池”字样标识,以及腐蚀性危险标志。

限制:

  • 此类乘客不得通过航空公司官网进行订票,因为此类运输需经航空公司确认后方可办理。
  • 航空公司仅在无需为行动不便人士提供特殊飞行条件的情况下,才接受其运输。如果病人无法从担架转移至座椅,其运输的可行性应由航空公司与陪同人员事先协商确定。
  • 根据医疗指示在整个运输过程中需要额外供氧的限制行为能力乘客,将不被接受运输。
  • 乘客应在订票时向航空公司说明自身健康状况,并提交所需帮助的申请(以便协调并将信息传达给出发和抵达机场的医疗部门),且不得迟于航班计划起飞时间前48小时。如未遵守上述规定,航空公司将无法保证在机场提供相关协助,并有权拒绝该乘客乘坐该航班。
  • 因CRJ-200型飞机的客舱结构无法满足担架病人乘机所需的座位和运输条件,因此不接受担架病人的运输。

视力障碍或失明乘客应由一名成年陪同人员陪同,或由导盲犬陪同乘机,并需提供导盲犬受过专门训练的相关证明。

视力障碍乘客如需在导盲犬陪同下乘机,须向航空公司或其授权代理出示证明乘客残疾认定日期的文件,以及证明导盲犬经过专门训练的相关文件。

对于失明乘客,在导盲犬陪同下乘机时,导盲犬可在飞机经济舱免费运输,不计入免费行李额。导盲犬必须佩戴项圈和口套,并用牵引带拴在其所陪同乘客座位前方。

无陪同的视力障碍或失明乘客可在航空公司监督下乘机,由执行航班的乘务员负责照管,并给予特别关注。听力和视力双重残疾乘客须由陪同人员一同乘机,陪同人需在飞行过程中为其提供帮助。

听力障碍或失聪乘客在航空公司监督下可被接受运输,由乘务员负责照料,并给予特别关注。